设备维修分为计划性、预防性维修,从保证设备安全运行角度来说,更应强调预防性维修。计划性维修是根据设备磨损规律和设备故障规律,制定设备的维修保养和维修方式。根据维修的作用不同,维修方式可分为保养、针对性修理、计划修理、项目修理、改造维修等,选择确定维修方式的依据主要是设备及其零部件的磨损、腐蚀程度、性能、精度劣化以及故障发生的可能性。
(一) 三级保养制
设备维护保养工作,依据工作量大小和难易程度,分为日常保养、一级保养和二级保养。
(1) 日常保养
操作工人每班必须进行的设备保养工作,其内容包括:清扫、加油、调整、更换个别件、检查润滑、异音、安全以及损伤等情况。日常保养配合日常点检进行,是一种不单独占据工时的设备保养方式。
(2) 一级保养
以定期检查为主,辅以维护性检修的一种间接预防性维修形式。其主要工作内容是:检查、清扫、调整各设备的零部件;检查密封状况,注油。 检查配电柜线路、除尘、紧固;发现故障隐患和异常,要予以排除,并排除泄漏现象等。设备经一级保养后要求达到:外观清洁、明亮;无尘土;操作灵活,运转正常;安全防护、指示仪表齐全、可靠。保养人员应将保养的主要内容、保养过程中发现和排除的隐患、异常、试运转结果、运行性能等,以及存在的问题做好记录。一级保养以操作工为主,专业维修人员配合并指导。
(3) 二级保养
以维持设备的技术状况为主的检修形式、二级保养的工作量介于修理和小修理的部分工作,又要完成中修理的一部分,主要针对设备易损零部件的磨损与损坏进行修复或更换。
二级保养要完成一级保养的全部工作,还要求润滑部位全部清洗,结合换油周期检查润滑油质,进行清洗换油。检查设备的动态技术状况与主要精度(噪音、震动、温升、表面粗糙度等),调整安装水平,更换或修复零部件,清洗或更换电机轴承,测量绝缘电阻等。经二级保养后,要求精度和性能达到工艺要求,无漏油、漏气、漏电现象,声响、震动、压力、温升等符合标准。二级保养前后应对设备进行动、静技术状况测定,并认真做好保养记录。二级保养以专业维修人员为主,操作工参加。
(4) 设备三级保养制的制订
为了使设备三级保养规范化,应根据设备各零部件的磨损情况、性能、 精度劣化程度以及故障发生的可能性等,制订各零部件的保养周期、保养内容和保养类别计划表,作为设备运行保养的依据。
(二) 设备检查
设备检查,是指对设备的运行情况,工作精度,磨损或腐蚀程度进行测量和校验。通过检查全面掌握机器设备的技术状况和磨损情况,及时查明和消除设备的隐患,有目的地做好修理前的准备工作,以提高修理质量,缩短修理时间。
检查按时间间隔分为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日常检查由设备操作人员执行,同日常保养结合起来,目的是及时发现不正常的技术状况,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工作。定期检查是按照计划,在操作者参加下,定期由专职维修工执行。目的是通过检查,全面准确地掌握零件磨损的实际情况,以便确定是否有进行修理的必要。检查按技术功能,可分为机能检查和精度检查。机能检查是指对设备的各项机能进行检查与测定,如是否漏油、漏水、漏气,防尘密闭性如何,零件耐高温、高速、高压的性能如何等。精度检查是指对设备的实际加工精度进行检查和测定,以便确定设备精度的优劣程度,为设备验收、修理和更新提供依据。
(三) 设备修理
设备修理,是指修复由于日常的或不正常的原因而造成的设备损坏和精度劣化。通过修理更换磨损、老化、腐蚀的零部件,可以使设备性能得到恢复。设备的修理和维护保养是设备维修的不同方面,二者由于工作内容与作用的区别是不能相互替代的,应把二者同时做好,以便相互配合,相互补充。
1. 设备修理的种类。
根据修理范围的大小、修理间隔期长短、修理费用多少,设备修理可分为小修理、中修理和大修理三类。
(1) 小修理。小修理通常只需修复、更换部分磨损较快和使用期限等于或小于修理间隔期的零件,调整设备的局部结构,以保证设备能正常运转到计划修理时间。小修理的特点是:修理次数多,工作量小,每次修理时间短。
(2) 中修理。中修理是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修理或更换部分主要零件与基准件,或修理使用期限等于或小于修理间隔期的零件;同时要检查整个机械系统,紧固所有机件,消除扩大的间隙,校正设备的基准,以保证机器设备能恢复和达到应有的标准和技术要求。中修理的特点是:修理次数较多,工作量不很大,每次修理时间较短。
(3) 大修理。大修理是指通过更换,恢复其主要零部件,恢复设备原有精度、性能和生产效率而进行的全面修理。大修理的特点是:修理次数少,工作量大,每次修理时间较长。
2. 设备修理的方法
常用的设备修理的方法主要有以下一些:
(1) 标准修理法,又称强制修理法,是指根据设备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编制具体的修理计划,明确规定设备的修理日期、类别和内容。设备运转到规定的期限,不管其技术状况好坏,任务轻重,都必须按照规定的作业范围和要求进行修理。此方法有利于做好修理前准备工作,有效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但有时会造成过度修理,增加了修理费用。
(2) 定期修理法,是指根据零件的使用寿命、生产类型、工件条件和有关定额资料,事先规定出各类计划修理的固定顺序、计划修理间隔期及其修理工作量。在修理前通常根据设备状态来确定修理内容。此方法有利于做好修理前准备工作,有利于采用先进修理技术,减少修理费用。
(3) 检查后修理法,是指根据设备零部件的磨损资料,事先只规定检查次数和时间,而每次修理的具体期限、 类别和内容均由检查后的结果来决定。这种方法简单易行,但由于修理计划性较差,检查时有可能由于对设备状况的主观判断误差引起零件的过度磨损或故障。
对2台800t/h直线摆动式装船机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确保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保证特检所检验合格并取证。它包含了对设备定期进行巡视检查、保养、按定期制度向设备添加油、脂,及时消除设备的各种缺陷、临时抢修、治理设备的漏泄等。
具体设备清单见下表:“ Ο ”表示日常维护保养,“△”表示一级保养,“◇”表示二级保养等。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保养级别 |
一 |
系统结构 |
|
|
|
伸缩溜筒 |
|
◇ |
|
臂架系统 |
|
Ο |
|
臂架伸缩 |
|
◇ |
|
臂架俯仰系统 |
|
◇ |
|
行走系统 |
|
◇ |
|
回转系统 |
|
◇ |
|
门座架 |
|
△ |
|
摆动桥 |
|
Ο |
|
前支撑系统 |
|
△ |
|
后支撑系统 |
|
△ |
|
除尘系统 |
|
◇ |
|
平台楼梯走道 |
|
△ |
|
导料槽 |
|
Ο |
|
皮带机 |
|
◇ |
|
|
|
◇ |
二 |
部件结构 |
|
◇ |
|
臂架绞轴 |
|
◇ |
|
支撑轮 |
|
△ |
|
驱动机架 |
|
△ |
|
行走机构两轮机架 |
|
△ |
|
四轮平衡梁 |
|
△ |
|
两轮车架绞轴 |
|
△ |
|
四/三轮平衡梁绞轴 |
|
△ |
|
车轮 |
|
△ |
|
卷筒机构 |
|
△ |
|
伸缩软管 |
|
◇ |
|
铰座、钩体 |
|
Ο |
三 |
配套件 |
|
◇ |
|
臂架绞轴自润滑轴承 |
GE200 XZ5B-2RS |
◇ |
|
格栅板、脚踏板 |
|
△ |
|
驱动滚筒 |
φ800包胶 |
△ |
|
滚筒轴承 |
3524 |
|
|
改向滚筒1 |
φ800 |
△ |
|
滚筒轴承 |
3528 |
◇ |
|
改向滚筒2 |
φ654包胶 |
△ |
|
滚筒轴承 |
3524 |
◇ |
|
改向滚筒3 |
φ500 |
△ |
|
滚筒轴承 |
3520 |
◇ |
|
改向滚筒4 |
φ315 |
△ |
|
滚筒轴承 |
3516 |
◇ |
|
前倾托辊35° |
φ133 |
Ο |
|
缓冲托辊组35° |
φ133 |
Ο |
|
平行下托辊 |
φ133 |
Ο |
|
调心上托辊 |
φ133 |
△ |
|
P、H型清扫器 |
带宽1200 |
◇ |
|
空段清扫器 |
带宽1200 |
◇ |
|
张紧配重装置 |
带宽1200 |
△ |
|
聚氨酯阻燃胶带 |
EP200/6+3/4 |
◇ |
|
溜筒驱动单位 |
K127S/CRL87-203-Y-11-B3-9 |
◇ |
|
联轴器 |
PGCLK04 |
△ |
|
盘式制动器 |
YP Ed500-60 |
△ |
|
卷筒联轴器 |
DC05B |
△ |
|
制动器 |
SBB160 |
◇ |
|
泵站 |
3KW |
◇ |
|
卷筒轴承 |
23136 |
◇ |
|
滑轮本体 |
WJ4254A |
◇ |
|
轴承 |
NJ232 |
◇ |
|
钢丝绳 |
IWRC6xWS(36) |
◇ |
|
楔套和楔 |
26 |
△ |
|
钢丝绳夹 |
26KTH |
△ |
|
驱动电机 |
90KW-4变频 |
◇ |
|
减速机 |
|
◇ |
|
液力耦合器 |
限矩形YOXAZ450 110/1500 |
△ |
|
电力液压块式制动器 |
YWZ5-315/80 |
△ |
|
低速轴蛇形弹簧 |
JS311 |
◇ |
|
逆止器 |
|
△ |
|
导料槽衬板 |
16Mn |
◇ |
|
行走三合一减速机 |
KH107DV132ML4/BM/HF/MIC/TH/STH/C/OS2 |
◇ |
|
车轮轴承 |
22322 TN1/W33 |
◇ |
|
夹轮器 |
JLZ75-155-CP |
△ |
|
泵站 |
4KW |
◇ |
|
缓冲器 |
|
△ |
|
接地靴 |
|
△ |
|
船用卸扣 |
|
△ |
|
行走三合一减速机 |
KH107DV132ML4/BM/HF/MIC/TH/STH/C/OS2 |
◇ |
|
车轮轴承 |
22322 TN1/W33 |
◇ |
|
夹轮器 |
JLZ75-155-CP |
△ |
|
泵站 |
4KW |
◇ |
|
缓冲器 |
|
△ |
|
臂架俯仰电机 |
55kw-6变频 |
◇ |
|
减速机 |
M4PSF60 I=125 |
◇ |
|
联轴器 |
PGCLK04 |
△ |
|
盘式制动器 |
YP Ed500-60 |
△ |
|
卷筒联轴器 |
DC05B |
△ |
|
制动器 |
SBB160 |
△ |
|
泵站 |
3KW |
◇ |
|
卷筒轴承 |
23136 |
◇ |
|
滑轮本体 |
WJ4254A |
◇ |
|
轴承 |
NJ232 |
◇ |
|
钢丝绳 |
IWRC6xWS(36) |
◇ |
|
楔套和楔 |
26 |
◇ |
|
钢丝绳夹 |
26KTH |
◇ |
|
缓冲器 |
LDS-80-100,280kN |
△ |
|
后支撑回转轴承 |
010-45-2000 |
◇ |
|
除尘系统及管道 |
|
◇ |
四 |
电气系统 |
|
◇ |
|
变幅 |
|
◇ |
|
移动桥 |
|
◇ |
|
摆动桥 |
|
◇ |
|
大车行走 |
|
◇ |
|
皮带机 |
|
◇ |
|
伸缩溜筒 |
|
◇ |
|
收尘器 |
|
◇ |
|
电缆以及相关桥架等 |
|
◇ |
|
进线电源柜 |
|
◇ |
|
电气房 |
|
◇ |
|
司机室柜 |
|
◇ |
|
联动台 |
|
◇ |
|
操作箱 |
|
◇ |
|
检修箱 |
|
◇ |
|
接线箱 |
|
◇ |
|
控制系统 |
PLC等配套器件S-300 |
◇ |
|
照明系统 |
具有防水、防尘、防震功能 |
Ο |
|
语音通信系统 |
|
Ο |
|
外围元器件 |
编码器、接近开关、限位开关 |
◇ |
|
电气房空调 |
3P |
Ο |
|
驾驶室空调 |
1.5P |
Ο |
(一) 甲方提供的条件
(1) 本项目服务相关的文件、资料。
(2) 提供配合的管理人员。
(3) 水、电。
(4) 甲方提供设备随机的专用工器具。
(5) 生产、生活及办公设施。
(二) 服务内容
(1) 负责对所辖设备定期巡检、维护保养。
(2) 负责对所辖设备故障及隐患的处理、排除,损坏部件的修理、更换。
(3) 负责对所辖设备定期进行各项检查、各项试验、各项检修、技术监督等。
(4) 负责配合设备的年度检验、取(换)证工作。
(5) 设备定期给油脂。
(6) 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维护范围内设备、备品备件、材料的检验、检测及发现问题后的处理工作。
(7) 按甲方要求修理好更换下来的可利用备品及零部件。
(8) 协助甲方甲供物资、设备、材料、备品备件的验收、入库、保管和发放工作,并按照甲方要求做好废旧物资的回收工作。
(9) 负责进行设备评级、评价等专项设备管理工作。
(10) 负责对新安装和改造后设备,在安装和调试过程中给予充分的配合并接管检修维护。
(11) 负责结合甲方生产任务,合理安排实施计划和进度。
(12) 负责维护及技术咨询规程的编制、修订工作,并对其正确性负责;负责编制设备维护保养服务文件包和施工“三措”,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按甲方要求设置各种记录、台帐、档案等基础管理工作。
(13) 按照标准化工作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参加甲方各项检查活动,并负责对维护范围内的问题进行整改。
(14) 负责设备及设备区域内的保洁工作。
(15) 负责甲方交给的临时性工作及需要的其它配合工作。
(三) 服务要求
(1) 设备维护保养须采用先进的、可靠的工艺方式,使用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备件、材料、工器具等,使该项目达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美观的综合要求。
(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良好的维护管理服务并确保所管辖设备的完整性、安全性及健康性,避免对设备的损害(正常磨损及不可抗力造成的除外),保证本项目范围内的设备达到健康的设备状态。
(3) 乙方应及时按照甲方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向甲方递交双方协商确定的各类生产管理、设备管理、材料管理和计划、统计等资料,并及时向甲方提供合同委托范围内的有关数据资料。
(4) 乙方应严格按照行业维护作业标准和国家相关维护技术标准进行设备的调试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5) 尽量采用先进工艺和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新工具,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提高维保质量,保证设备的健康水平,不断降低维保成本,防止盲目大拆大换,如需更换设备、备件、材料时应经甲方确认批准,履行相应管理程序。
(6) 乙方在实施过程中造成的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恢复,甲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
(7)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7×24小时的维修服务。设备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时,乙方接到甲方或物业管理处通知后,乙方维保维护人员应在接到通知白天1小时夜间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故障处理,重大事故乙方应在1小时内派支援团队到场协助抢修工作,一般故障消除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四) 维保具体内容
设备定检定修、定期保养技术要求 |
||
间隔 |
巡视性保养 |
|
每周二次 |
1 |
设备巡检,对设备的油位、振动、温度、噪音进行检查、测量。 |
2 |
吊钩、吊钩保险装置无毛刺、裂纹、滑轮、滑轮槽完好。 |
|
3 |
手柄盒、设备盒箱、手柄线完好无破损。 |
|
4 |
指示信号是否正确。 |
|
5 |
无装船工作时,设备电源应在断开位置。 |
|
6 |
安全标识、标志齐全清晰。 |
|
间隔 |
周保养 |
|
每周一次 |
1 |
减速机温升、油温、油色、声音是否正常,有无振动,并作好外部清洁。 |
2 |
限位器应动作可靠。 |
|
3 |
滑线、滑线电缆外观检查。 |
|
4 |
空负荷试运行。 |
|
间隔 |
月保养 |
|
每月一次 |
1 |
电动机运行是否正常,有无窜动、过热现象,减速厢有无异常声响。 |
2 |
检查联轴器,检查减速厢底角螺栓应无松。 |
|
3 |
制动器电磁铁与铜套间润滑良好动作灵活无阻碍,各固定螺栓、弹簧调节螺母紧固无松动,做好外部清洁。 |
|
4 |
各运转处补充加油(视缺损情况),应无异常磨损,钢丝绳完好无油污。 |
|
5 |
限位开关正常。 |
|
6 |
清扫控制柜,各元器件无灰尘。各接触器、继电器接点无打火、溶焊、烧蚀,动作可靠。 |
|
7 |
检查各指示器及熔断器、熔断丝,必要时予以调整更换。 |
|
8 |
装船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 |
|
|
9 |
所有安全、防护装置检查。 |
10 |
线路、传动机构、液压或气动的其它部件的渗漏情况及工作性能检查。 |
|
11 |
吊钩(包括开口度测量要求有测量记录)、吊钩螺母及防松脱装置、滑轮组工作性能检查。 |
|
12 |
制动器性能及零件的磨损情况检查。 |
|
13 |
钢丝绳磨损及尾端固定情况。 |
|
14 |
卷筒及钢丝绳缠绕情况检查。 |
|
15 |
捆绑、吊挂链和钢丝绳及辅具检查。 |
|
间隔 |
年保养 |
|
每年一次 |
1 |
检查添加各轴承及转动部位的润滑油,如油变质、变色应予以更换。 |
2 |
清除钢丝绳表面过多的油污,调整钢丝绳张力。 |
|
3 |
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缝、螺栓灯连接检查。 |
|
4 |
主要零部件的磨损、裂纹、变形等情况检查。 |
|
5 |
指示装置可靠性及精度检查。 |
|
6 |
动力及控制系统检查。 |
|
7 |
全年度维护保养试验记录整理。 |
|
8 |
国家强制年检设备的报检、整改工作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 |
|
装船机事故抢修技术要求 |
||
1 |
对所辖设备突发事件进行抢修,在抢修规定时间内优质、优量完成工作。 |
|
2 |
对所辖影响安全经济生产的起重设备异常进行检修,在规定时间内优质、优量完成工作。 |
(五) 人员配置及组织
(1) 乙方应按照甲方对外委队伍管理要求、标准化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2) 乙方应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按项目经理责任制进行项目管理。根据甲方的各项生产管理规程、制度制定考勤、日常工作、值班、临工管理、奖惩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各种台帐、记录。
(3) 乙方保证派出的服务人员已经过专业培训,对采购范围内设备的维修保养具有丰富经验。乙方须提供人员情况,详细列出拟派出的服务人员名单、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4) 服务人员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准随意调换,确属工作的需要进行调整时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新调换人员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上岗。
(5) 乙方应计划好在服务人员不足时补充足够人员,遇突发性工作或事故检修时可调配的技术支援人员,以保证各项工作按工期、质量等要求顺利进行。若因乙方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时,甲方有权组织其他单位参与工作,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从乙方合同费用中扣除。
(6) 当甲方有合理理由认为任何服务人员不符合本项目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服务人员,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7) 乙方固定1名有独立工作能力的服务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和应急消缺,不得随意换人。
(8) 现场服务人员至少一人具有工作负责人资格。
(9) 现场服务人员应身体健康,无不适合本项目实施的职业禁忌症。
(六) 器械、工具及材料
(1) 乙方所用的工具、仪器仪表、特种设备等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校验合格。
(2) 乙方提供的用于本项目的设备备件必须为原厂家或原型号的产品,且是全新的、完整的。若确需换型,需报甲方同意后实施,换型后产品须满足本项目规定的技术质量和性能要求,并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
(3) 乙方用于本项目的材料必须具有合格质量证明,甲方有权对材料进行抽检和验收。
(4) 维护和修理使用的设备备品配件和直接用于设备的消耗性材料由甲方负责提供,备品配件的更换和领用需经过甲方设备部管理人员的确认与批准。备品备件所有外委加工修复件由甲方负责。其它所需器械、工具及材料由乙方提供。
(5) 厂内运输、装卸由乙方负责,现场检修需要的工器具(含通用检修工具、特殊检修工具、脚手架、安全工器具、防护用品等所有检修必须的工器具)由乙方负责。
(七) 安全文明管理
(1) 乙方应全面负责本项目范围内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文明、环境保护、工业卫生等的管理工作。甲方进行检查验收,有权对过程中不规范的作业提出改进意见和考核。
(2) 乙方服务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组织的入厂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甲方应对所有乙方服务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3) 乙方在项目实施中,必须遵守国家及行业的各项安全规程、规定,并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承包范围内设备、设施完备、整齐、整洁,无设备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人身及设备事故。
(4) 乙方应明确各级安全职责和工程安全控制重点;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完善的安全文明维护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现场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
(5) 由于乙方违反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规程,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设施损坏事故,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6) 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动火工作票制度并做好安全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严禁无票作业。
(八) 其他
(1) 乙方应免费向甲方相关人员提供技术培训或技术问题解答、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2) 在维护修理过程中,如遇到高空作业,必须采取符合安规中要求的安全措施,相关措施由乙方自行解决,严禁造成人员和设备的伤害。